房地产股权转让审计资料 股权转让下房产转让应规避哪些风险?

股权转让下房产转让应规避哪些风险?

公司股权转让下的房地产转让,受让方必须分别考虑房地产项目风险和公司股权并购风险(来源于目标公司或有债务的转移)。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受让方需要防范以下一些风险:一是目标公司或有负债,包括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潜在的合同违约、其他到期或未到期的一般性债务等二是股权和股权并购的合法性风险三是因房地产项目尚未取得四证或四证不全的,或是尚在申报中的预期项目,均存在不可避免的政策风险四是前期规划和前期施工的瑕疵风险等五是股权并购协议的履行风险。公司股权转让下的房地产转让,受让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进行风险管理。第一,成立专门的项目并购小组,包括法律、财务和房地产等核心小组。第二,前期的审慎调查与风险评估。审查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外合同签订与履行状况、项目规划与执行状况等。审查文件包括:公司的注册成立文件、财务报告、税务资料、转让前的专项审计报告等,审查目标公司对外合同记录和用印记录报告等。第三,收购方案的确定与谈判。第四,股权协议的签订与监督执行。

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净资产审计?

1、成本法,就是根据账面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与账面的数据不会有太大变化

2、收益法,就是预测该公司未来几年的现金流,然后根据一定的折现率折现该种方法要求被评估单位要连续3年盈利

3、市场法,就是在同行业中寻找相似的企业进行比较评估。资产评估,股权转让中必不可少的股价前置程序,交易双方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进行后续转让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则通过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展征税工作,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参照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扩展资料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让、合并的情况,如企业兼并、购买、出售、重组联营、股份经营、合资合作经营、担保等,以上行为都涉及到企业价值的评估问题,以便确定合资或转卖的价格。从税务处理的角度讲,为了促进企业壮大,同时保障国家税收,针对企业重组业务,法律规定,重组各方选择并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均需在申报纳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评估报告。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第四条: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除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所称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情形外,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合并、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应在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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