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相撞 摩托车与汽车碰撞是谁的责任?

摩托车与汽车碰撞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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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一个“大赔小“原则,机动车属“大“,电动车属“小“,在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后,在事故现场勘察中没发现电动车有重大责任的情况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交警部门都会判机动车负全责。即使电动力有闯红灯,横穿马路等重大过错,造成交通事故,你机动车也得负主要责任事故。

法律是保护弱者的,机动车主们要理解交通法规原义,不要斤斤计较电动车主的一些轻微过失,理解交管部门的全责认定,有利于尽快稳妥一次性调解处理交通事故。

机动车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属“大“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都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国家强制机动车购买车辆险就是为了保护弱者,保证交通事故能妥善处理。建议机动车主们买车险不要省钱买到上限,在行驶过程中时刻注意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的动向,谨慎驾驶不出事故。

2018年7月18日3时30分

原文标题:株洲一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相撞 摩托车与汽车碰撞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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